南卡罗来纳州最高法院星期三裁定,如果犯人要求执行死刑,那么枪决和其他通常被认为残忍和不寻常的处决方式在该州是合法的。
该裁决是在该州于2021年通过一项法律后做出的,该法律允许在注射死刑之外使用枪决和电刑来执行死刑,以应对注射死刑药物的短缺和执行过程中的事故增加。
该法律将电刑作为默认的处决方式,因为该州无法找到可靠的注射毒品来源。
死刑犯就这一改变起诉了该州,但保守派占多数的法院站在了州检察官一边。在裁决之后,预计该州将再次恢复执行死刑。
自2011年以来,南卡罗来纳州就没有执行过死刑。该州目前有32名死刑犯。
大法官约翰·少斯(John Few)在多数决定中写道,2021年的法律不是为了造成额外的痛苦,而是“真诚地努力使死刑不那么不人道,同时使国家能够执行其法律”。
他补充说:“任何方式执行死刑都有可能不按计划进行,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实——处决会被‘搞砸’——但这并不能使这种方式在宪法下变得‘残忍’。”
根据死刑信息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的数据,行刑队只有在五个州是一种合法的处决方式,而且自1976年以来,只有三起行刑队执行死刑的案件,都在犹他州。这是最不常见的国家执行形式。
在2021年的法律之后,电刑一直是南卡罗来纳州的主要处决方式,在其他七个州也是合法的,所有这些州都将致命注射作为他们的主要处决方式。
州长亨利·麦克马斯特(共和党)在周三的一份声明中称赞了法院的决定。
“最高法院正确地维护了法治,”州长说。“这一决定是确保合法判决得到适当执行,受害者家属和亲人得到他们期待已久的结局和正义的又一步。”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