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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杀死女友的新生儿被判入狱8年

  

  

  马六甲:周五,一名前服务员因三年前女友的新生儿死亡被高等法院判处8年监禁。

  法官Mohd Radzi Abdul Hamid宣布了对22岁的Ahmad Shamil Ashraf Zainuddin的判决,他承认了另一项过失导致孩子死亡的指控。

  他被命令在2021年3月29日被捕之日服刑。

  Ahmad Shamil Ashraf被控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12点01分至晚上10点30分,在马六甲登加Pusat Asuhan Tunas Islam Ahmadiah附近的丛林地区,对21岁的Farah Najwa Ab Rahman的新生儿实施犯罪。

  犯罪发生时他才19岁。另一项指控是根据《刑法典》第304(a)条提出的,罪名成立后可判处最高3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副检察官Nabilalif Mohd Rosli代表控方出庭,而律师M. Vinodharan代表被告。

  早些时候,莫哈德·拉齐在宣布判决时说,法庭认为被告的行为是可悲和不负责任的。

  "尽管被告因其女友在家中分娩而惊慌失措,但在法庭看来,惊慌失措并不是为该行为辩护的好理由,你(被告)应该感到欣慰的是,刑罚已从刑法第302条(死刑)减为第304(a)条(只判处监禁)。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面临着做出选择的情况,上帝给了我们做出正确选择的智慧。希望这次惩罚能给你一个教训。”

  根据案件的事实,申诉人(Farah Najwa)分娩后出血,在马六甲医院接受治疗后,医院工作人员询问婴儿的情况,但她不知道婴儿在哪里。

  然而,申诉人告诉工作人员,婴儿出生时还活着,因为她听到了他的哭声。

  工作人员随后让她联系被告,找出确切的地点,不久之后发现婴儿被留在她(申诉人)身上,包裹在马六甲医院的一块绿布里。

  对婴儿的检查没有发现身上有咬痕。尸检结果发现没有骨折,肺部病理检查显示有先天性肺炎的影响。

  原告和被告的男婴的DNA报告有99.999%的可能性,而且婴儿出生时还活着。——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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