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巴鲁:去年11月,一名警察督察被控在一辆汽车中抢劫2500令吉,但他在开庭法庭上拒不认罪。
周四(7月25日),39岁的警官Khairul Anuar Abdul Aziz在Zulkifli abdullah法官面前认罪。
根据指控书,11月3日凌晨3点30分至5点,他是一个团伙的一员,在从Restoran Nasi Lemak Dusun Muda前往Pasar Melor的途中,抢劫了一名20岁男子2500令吉。
根据《刑法》第395条,这一指控是优先考虑的,该条款规定,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刑。
法院批准他以1万5千令吉保释金,并命令他每月到警察局报到。
Zulkifli将8月22日定为提交文件的日期。——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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