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周二(9月10日),一名单身母亲和她的男友因虐待自己5岁的女儿被法庭判处24个月监禁。
法官Nurul Mardhiah Mohammed Redza宣布了对32岁的Nor Arzilla Ardi和26岁的Mohamad Amir Rosdi的判决,此前他们承认了虐待女孩的指控。
她命令两名被告从9月4日被捕之日起服刑。
法官还下令,这对夫妇在服刑期满后,需缴纳两年的良好行为保释金。
Nor Arzilla和Mohamad Amir被共同指控为这名5岁女孩的监护人,他们对她进行了身体虐待,向她泼热水,殴打,踩踏和捏她。
今年8月13日至9月4日,该案件发生在吉隆坡雪兰莪州Jalan Desiran Malawati的一所房子里。
他们是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被起诉的,该条文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一致,一经定罪,将被处以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20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副检察官Nor Suhaili Abu Bakar出庭接受起诉。
与此同时,在减刑期间,Nor Arzilla和Mohamad Amir都没有代表,他们告诉法庭,他们正在抚养他们的弟弟妹妹。——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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