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裁定,法国将嫖娼定为犯罪行为,并未侵犯人权。
2016年的法律已经生效一直以来争议不断,有组织曾希望最高领导人下台大陆法院会推翻它。
法官们表示,法国在性工作领域“在相互竞争的利益之间取得了公平的平衡”。
欧洲最高人权法院周四裁定,法国一项将性工作者嫖客定为犯罪的法律并未违反《欧洲人权公约》。
一群261名男女性工作者就2016年的法律向欧洲人权法院(ECHR)提起诉讼,该法律威胁要对性购买者处以高达3000兰特的罚款,对屡犯者的罚款可能会增加一倍以上。
这项很少执行的法律被希望消除卖淫的活动人士誉为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
但由大约20个协会支持的原告表示,这将她们推到了阴影中,并增加了她们受到伤害的风险,包括遭到袭击和感染性传播疾病。
在法国法院的挑战失败后,他们于2019年转向总部位于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
他们认为,这项法律危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也损害了他们自己及其客户根据《公约》第8条享有私生活和性自由的权利。
法官们表示,他们“充分意识到卖淫者在从事卖淫活动时所面临的不可否认的困难和风险”,包括她们的健康和安全。
但他们补充说,这些“在2016年法律通过之前就已经存在和观察到了”,当时归因于现已废除的禁止拉客的法律。
法官们表示,“对于原告所描述的负面影响是否直接由……将购买或出售性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他们还指出,这些负面影响“是固有的还是卖淫现象的内在因素……或者一系列的社会和行为因素。”
他们补充说,法国当局“在相互竞争的利益之间取得了公平的平衡”,没有发现违反第8条的行为。
国际特赦组织的女性权利研究员安娜·布鲁斯批评了这一裁决,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将性工作定为犯罪增加了歧视和污名化,并危及性工作者的安全”。
她补充说,禁止卖淫的法律“阻碍了性工作者获得住房、医疗保健和其他关键服务,并可能导致虐待、暴力、骚扰和敲诈勒索”。
国际特赦组织在审理法国案件时,向法院提交了对几个国家性工作定罪的研究报告,法官们在公开的推理中引用了该报告。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