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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一名男子在库莱殴打道路使用者被判有罪

  

  

  库莱:一名33岁的男子在Jalan Persiaran Sri Putri Utama餐厅与一名男子发生激烈争执后,一拳打在对方脸上,罪名成立。

  古莱OCPD警长Tan Seng Lee表示,事件发生在6月9日下午2点42分,当时一名34岁的面包车司机被一名驾驶汽车的嫌疑人拦下。

  “调查显示,在塔曼古农普拉伊的一个十字路口,受害者的面包车几乎与嫌疑人的汽车相撞,随后发生了打斗。

  他在周三(6月12日)的一份声明中说:“在阻止受害者后,嫌疑人向他的脸上打了一拳,造成他的嘴唇和脸颊受伤。”

  谭警长补充说,嫌疑人于当天晚上8点30分被捕。

  他说:“背景调查显示,嫌疑人有犯罪记录,毒品检测呈阴性。”

  周三,根据《刑法》第323条,嫌疑人还在库莱地方法院被判自愿伤人罪。

  他说:“他被判处1000令吉罚款和4个月监禁,因为他没有付款。”他补充说,嫌疑人不是一名警察的儿子,就像Telegram上的一篇帖子所说的那样。

  早些时候,Telegram上发布了一段3分27秒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库莱的路边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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